多项跨境电商监管优化措施公布 广州被列入两项试点
据“海关发布”微信公众号11月27日消息,多项电商点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,跨境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,监管AG超玩会入口公布了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的优化多项监管措施,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。措施主要包括:
一、公布广州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
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被列企业,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,入两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“三、项试企业管理”项下第二款“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多项电商点跨境电商企业,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”的跨境要求。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,监管并对真实性负责。优化
二、措施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
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,公布广州AG超玩会入口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、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、物流等电子信息,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,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三、扩大出口拼箱货物“先查验后装运”试点
在上海、杭州、宁波、厦门、青岛、郑州、武汉、长沙、广州、黄埔、成都、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“先查验后装运”监管模式试点。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(场地),先行接受海关查验,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。海关监管作业场所(场地)需建立货物入场、上架、装箱以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(场地)至口岸的物流运输等各环节信息实时采集系统,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,并与海关联网实时传输相应数据。
四、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
在北京、天津、大连、哈尔滨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宁波、合肥、福州、厦门、南昌、青岛、郑州、长沙、广州、深圳、黄埔、成都、乌鲁木齐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。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(9610模式)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,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(场地)。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,具备企业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并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。
南方网、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
- ·一高校人事处处长被打、两百多位老师离职?校方通报
- ·冷空气来了!广东人下周要穿薄外套了?
- ·加强金融监管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
- ·开工!广州新中轴海珠片区城中村改造正式启动
- ·2024年1—11月我国软件业务收入122903亿元 同比增长10.7%
- ·东莞取消商品房限售!房贷最低首付款统一调整为15%
- ·雅安市“新时代好少年”进入评审阶段
- ·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提高课后服务成效
- ·黄茅海跨海通道、京灶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召开
- ·合理使用信贷服务 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
- ·社保政策进小区 惠民服务到万家
- ·金融服务持续加码 “三农”发展后劲更足
- ·广州地铁十一号线开通首日迎客45.6万人次 客流表现平稳
- ·欢度国庆假期,不忘体重管理
- ·天全县山洪泥石流灾害已搜救出4人
- ·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